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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到同一地点偷“石头” 贪心盗贼终落网
2015-02-09 09:18:38
  
红网

永州新闻网2月8日讯  2月8日,新田县公安局对两次到同一地点盗窃“古董石头”的男子余某依法移送起诉。

余某系无业人员,现年三十来岁,平时喜欢玩耍,没有固定工作,没有经济来源,还有吸毒的毛病,曾因吸毒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罚。2014年11月下旬的一天下午,余某身上无钱花了,想起原来曾去玩电子游戏的新田县老城区内的一个旧房子外面有几块装饰用的“石头”,较为古老,可能会值钱,于是立即前往,趁人不注意,悄悄地将一尊“石制洗手盆”偷走,到手后立即找到一个收购店,谎称是从乡下收购到的,以400余元价格将这尊“石制洗手盆”销赃,赃款被自己吸毒等开支挥霍一空。2014年12月初的一天下午,余某又没钱花了,想起前次偷盗的地方还有几尊“石头”,余某便骑摩托车前往,准备全部偷走。余某到来后,经过观察判定房主不在家中,便立刻动手盗窃。余某将其中一尊“石头”搬上摩托车后,正在搬第二尊时,失主回家,余某被人赃俱获。

公安机关接报警后及时出警,快速将被盗赃物追回,通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询问受害人和证人、讯问嫌疑人、组织辨认、委托被盗物品鉴定等工作,依法查清了余某涉嫌盗窃犯罪的事实,于2月8日将余某移送起诉,等待余某的是法律的严惩。( 通讯员 谢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