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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两“刀客”挟持女司机 流窜三县市终落网
2015-02-04 15:39:09
  
红网

红网吉首2月4日讯(通讯员 郑百刚 廖振宇)两男子为了“搞钱”,在超市停车场持刀抢劫。2月2日,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龙某飞、向某生。

经查,2014年12月29日上午,犯罪嫌疑人向某生于吉首市乾州世纪广场结识了犯罪嫌疑人龙某飞,两人相约去“搞钱”。向某生遂购买了两把水果刀、一根皮筋。当晚7点,两人进入乾州步步高超市停车场,恰遇被害人黄某湘(女)来取车。见黄某湘年纪较大,两人便躲在暗处意图作案。当黄某湘打开车门后,两人拿出刀将其劫持进入车中,由向某生开着黄某湘的车驶向泸溪县。

在车上,向、龙两人从黄某湘提包中抢得一部苹果手机、500元现金及一张银行卡。两人逼问银行卡密码后,在泸溪县一家银行取钱未果,遂回到车上对黄某湘进行殴打,用刀划伤其手指,威胁不讲出真密码便要将其掐死。黄某湘被迫讲出真密码,两人从银行取出2万元现金,并将黄某湘塞入车辆后备箱中,然后开车至凤凰县三拱桥一带,将被害人提包和他们作案用的刀具扔入河中。之后两人分赃,向某生分得11000元现金,龙某飞分得9500元现金及手机。两人将车开至吉首市汽车总站时将被害人放出并离车逃窜。后经被害人报案,两人于凤凰县先后落网。

该案中,被害人打开车门时遭劫持这一环节值得广大车主警惕,独自一人(尤其是女性)开车时,应注意周边环境,上车后马上落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