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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男子无证开车又醉驾 刑事拘留没商量
2015-01-31 16:46:25
  
红网

红网汉寿1月31日讯(通讯员 聂神佑)1月30日,汉寿县龙阳镇一名无照小车司机酒后开车,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1月20日15时48分许,汉寿县公安交警大队龙阳中队执勤民警在县城区沧浪路西套市场路段巡逻时,发现号牌为湘AQC838的小车行走轨迹不正常,驾驶人有酒驾嫌疑。于是,执勤民警当即将驾驶人带至龙阳派出所。

询问得知,这名驾驶人毛某系汉寿县龙阳镇居民。当时,他不仅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所驾小车未放置年检和保险标志,而且满嘴酒气,神态举止异常。

毛某不携带相关证件和手续,本已涉嫌多项违法,加之又有酒驾行为,其性质相当严重。经查,他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属典型的无证驾驶,依法应予行政拘留。据呼气式酒精测试,血液酒精含量为172.8mg/100ml,依法应按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为确保准确无误,办案民警当即将毛友带至医院抽血送检,血液酒精含量为138.75mg/100ml。

毛某因无证驾驶于当日下午被行政拘留。抽血检测结果出来后,县公安局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于1月30日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其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