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茶陵站1月29日讯 (记者 刘雅 通讯员 清昕) 近日,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后,茶陵县紧跟步伐,立即制定出台了《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新规定。
规定明确了“八个严禁”,即:严禁党政机关到中央规定的21个风景名胜区及省内南岳、凤凰等地开会;严禁跨行政区域召开会议,确需跨行政区域召开的,须按程序审批;严禁超时限为参会人员提供食宿;严禁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以召开会议等名义组织公款旅游;严禁在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中列支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费等费用;严禁向下级单位及旅游景区管理部门、旅游中介公司等单位转嫁上述费用;严禁违反规定要求旅游景区管理部门、有关企业等免除上述费用。
茶陵县一直高度重视会风治理,将会风治理作为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为扎牢制度的“铁笼子”,从严控制会议纪律,2014年我县先后出台了《茶陵县从严控制会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精简和规范会议活动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着力从源头上治理会风。
同时,由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全县各单位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会议费用的监督审计和公开力度,有效规范了会议开支。2014年,我县会议活动相比往年减少20%以上,会议开支节省25%以上,开短会、讲短话、求实效已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