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报1月29日报道 1月28日,记者从湘西州物价局获悉,根据湖南省发改委近日发布的相关文件精神,从今年开始,我州部分教育收费审批权限将放开,实行市场定价。
此次放开的部分教育收费具体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放开研究生非学历教育的收费审批权限。主要包括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和在职人员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等的收费审批。二是放开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审批权限。但普惠型民办幼儿园的收费审批仍按现行规定执行。三是放开大中专学校面向社会人员提供的各类非学历教育短期培训服务收费备案审批权限。有行政事业性短期培训任务的单位委托举办面向指定人员的短期培训服务收费审批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四是试点放开民办中职和专科学历教育收费审批权限。
州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放开民办学校部分收费审批权限后,学校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办学成本自主定价,但仍须遵守以下基本原则:依据现有的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民办教育机构不得巧立名目,随意增设收费项目;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政策”的收费原则,校方不可在学生入校后随意调整收费标准;并应遵守收费公示制度。(记者 孙云合 通讯员 覃昆 资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