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法院(2013)株县法行初字第42号行政判决书和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株中法行终字第53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醴国用(2012)第13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注销周孝清位于醴陵市青云北路5号的醴国用(2012)第13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和土地登记。
特此公告
醴陵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月21日
因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法院(2013)株县法行初字第42号行政判决书和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株中法行终字第53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醴国用(2012)第13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注销周孝清位于醴陵市青云北路5号的醴国用(2012)第13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和土地登记。
特此公告
醴陵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