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一批新法规陆续实施,包括《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看似严肃的法律条文将深刻影响我们的生活,今后,起网名不能想叫什么就叫什么了,网络购物退货更有保障了。
“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即网购后悔权,是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大亮点之一。将于3月15日施行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经营者,如果收到消费者要求15天后还不办理退货手续的,或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将依法受到处罚。
针对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也做出细化规定,将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了细化,对相关行为按照行政规章的权限设定了处罚,在惩治“霸王条款”时将按照合同违法行为处罚。
同时,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将为微博、微信、qq、论坛、网游等社交网络的账号名称画上一条“底线”。
这条底线包括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不得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不得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等具体内容。如有违反,账号将被限期改正、暂停使用直至注销。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新浪、百度、腾讯、阿里巴巴、陌陌、易信、天涯、凯迪等互联网企业近日报送自查自纠报告,已处置微博、博客、论坛、即时通信工具等各类违法违规账号6万余个。今后,起网名也不能任性了,必须严守“底线”。
另外,“血拼”好去处又多了一个。3月20日起,新的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将实施,届时去海南购物将有更多实惠。海南离岛免税商品再度扩围,新增零售包装的婴儿配方奶粉、咖啡、家用空气净化器等17种消费品,首饰、手表、香水、化妆品等10种热销商品单次购物数量限制也明显放宽。据了解,此举旨在提高海南对游客的吸引力,加快其国际旅游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