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环保法和新环保部长的鼓励下,近日,全国各地出现环保热线12369火热的现象,多个城市3月投诉量明显骤增。但有网友质疑,噪声、垃圾等问题投诉到环保部门后对方回复不归自己管,是不是“踢皮球”?(3月19日《南方都市报》)
网友投诉环保问题,得到“不归他们管”的答复,这或许有具体的原因。举例来说,按照《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噪声问题分为不同类别,其中只有工矿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噪声才归环保部门管。社会生活噪声,例如广场舞、养殖禽畜等导致的噪声问题,归城管和公安管。由于经营、招揽生意产生的噪声,由公安处理。交通运输噪声问题,则属于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管理的范围。
类似的还有垃圾问题。如果垃圾因为没有及时收运而产生臭气,由环卫或者城管部门处理。如果垃圾处理设施“跑冒滴漏”产生臭气,则由主管部门即住建部门处理。而环保部门作为垃圾处理设施日常排污的监管部门,如果出现企业违法排污,那就是环保部门“篮子里的菜”。
问题来了,一个普通老百姓,怎么会有这么清楚的分辨?再说上述职能职责,也有交叉重复的现象。就像广场舞噪音扰民,是城管管还是公安管呢?就像垃圾没有及时清理从而产生臭气,是找环卫,还是找城管呢?一般人根本弄不清楚。于是,就出现了扯皮推诿现象。这里,不妨看一个近似笑话的例子——
几年前,西安市场发现漂白粉浸泡豆芽,媒体记者带着毒豆芽和白色粉末,先是拨打12365质量举报热线,接线员让打工商投诉电话12315。记者提出豆芽是现制现售,不仅只是流通,接线员又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让记者联系市质监局经开分局;而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答复豆芽属农产品,应由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因而要找农业局。农业局的工作人员又说,豆芽是初级农产品的加工产品,建议询问食药监局;食品药监局的人员则说,接到举报以后,他们已安排给工商部门调查。结果,工商部门虽对事发菜店予以查封,但却认为豆芽属于蔬菜,应归农业部门管理……请看,这还不是普通群众的投诉,而是记者的调查,群众投诉的“待遇”,你就可想而知了。
如果认为这是食品事例不足为证,那就再看一个环保的实例: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程跃华日前发现广州麓湖农药气味过浓,便拨打12369热线向广州市环保局投诉。广州市环保局将案件转交给越秀区环保局,但过了四五天也没回复。程跃华又向省环保厅反映,第二天越秀区环保局打来电话称“该问题是由农业部门来管理”。由此可见,除了“不归我管”的推诿,还有工作人员不够专业,不能一步指引到位的业务欠缺。
正是这类奇葩的存在,所以才有了“首问负责制”,才有了“一站式”服务模式的出现。不管群众向谁反映,首先接到投诉的人就要负责协调到底。群众有问题打投诉热线,政府内部如何分工他们也许弄不清楚,那是政府需要统筹的事情,不应该推给群众。推来推去,谁还有投诉的热情?投诉降温了,就意味民间监督力度弱化了,那样一来环境治理只会更加困难。(文/雷钟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