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车主诉“被修车”4.5万元 4S店称有“准修单”
红网
 
10-21 21:43

(8月的车祸,让刘女士的车一直处于闲置)

(4S店的货架上放着奔驰车被拆卸的零部件)

(刘女士与4S店签署的准维修单)

红网长沙10月21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刘颂辉)一场车祸,人没受伤却累了心。今天上午,市民刘女士向红网新闻热线反映,出车祸过后,原本只想送进4S店定损,可再次见到车的时候,被告知车子已全部修好,需支付4.5万元费用。目前,长沙市工商局高新工商分局已经介入调查。

刘女士称,途径芙蓉北路上捞刀河大桥行驶过程中,与一台逆行的电动摩托车相撞,造成自己的奔驰车保险杠脱落,左前灯损坏,电动车司机腿部骨折。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和交警到达现场之后,判定刘女士和电动车车主各承担一半责任。

“当时平安保险的人直接说将车开到奔驰4S店来定损。”上午10时许,在长沙市高新开发区的湖南龙星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龙星行公司)门口,刘女士称,自己反复与接车的工作人员说明该车只有50%的保险金,请4S店帮忙定损,定损完之后再来提车,不需要4S店对车进行维修。

直到10月初,刘女士接到4S店的电话称,车子已经维修好,需要支付4.5万元,这让刘女士大呼不合理,在朋友的汽车维修店打听得知,只需要1万余元可以修好。

针对刘女士的意见,湖南龙星行公司事故主管高柱却表示,维修经过了刘女士的同意。他翻出一条和刘女士交流的短信,短信中说:“我不着急取车,你要师傅精工细活慢慢修好。”高柱认为,这就是刘女士同意修车的意思。“在保险公司同意下,我们会采用电话沟通或当事人签字的两种方式征求意见。”湖南龙星行公司副总经理周祥辉表示,“到我们公司,签订了准施工单就意味着需要帮忙修理,如果只是定损,不需要签订准施工单。”

“这个短信,意思是把损坏的配件重新装回的意思。”刘女士称,一场车祸导致车已经被扣押了两个多月,自己心力交瘁。

在客户关怀室,该公司业务发展中心经理黄莺承认在工作过程中存在疏忽,接车的工作人员没有将客户50%的赔偿事实向事故处理人员告知。但她表示,目前已经给刘女士右前门、右后叶子板和引擎盖三处重新作了喷漆,价值5000余元,公司不会取消对刘女士的收款。“三块油漆面作为给刘女士的赠品,还会补充一些礼品。”黄莺称。

长沙市工商局高新工商分局消保科余姓负责人介绍,工商局已与奔驰4S店取得联系,还没有开始调查。该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消费者保护法对定损过程中,4S店和保险公司进行调查,调查完之后再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