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0月11报道 湖南省政府近日印发《长株潭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工作方案》,将每年10月至次年2月(共计5个月)确定为长株潭3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这也是我省为保障公众健康、贯彻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法规,推出的新举措。
11月1日起,长株潭城区主要路段严格实施黄标车限行
该《方案》明确了长株潭3市政府的主体责任,3市制定《长株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并负责实施,省政府开展特护期工作专项督查。
对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等7个政府职能部门特护期内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如省经信委应督促重点燃煤企业严控燃煤品质,使用含硫率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炭,达不到煤质管控要求的燃煤锅炉一律停用。省公安厅应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和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进行年检的车辆,予以强制注销或报废;加强执法巡查和处罚力度,严控“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黄标车闯禁行区域行驶。
主要措施包括:严控燃煤污染,长株潭城市建成区加快淘汰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城乡结合部地区和其他远郊区县的城镇地区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要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实施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提标改造;使用含硫量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炭。
严控重点工业企业废气排放,加强重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严控机动车排气污染,加强油气污染管控,提升国Ⅳ标准油品的供应能力;2015年11月1日起,长株潭城区主要路段严格实施黄标车限行(具体区域由长沙、株洲、湘潭3市人民政府划定)。
严控餐饮油烟污染;严禁露天焚烧垃圾、秸秆;严控烟花爆竹燃放。加强施工扬尘污染及其他各类尘源控制;加强道路保洁。
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完善监测网络建设,开展重污染天气下的长株潭地区大气环境联合执法检查。
大气污染防治面临诸多问题,尾气排放呈逐年上升趋势
近两年来,我省狠抓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监测显示,今年1至8月,14个市州所在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为77.3%,无严重污染天气。
“我省大气污染防治仍然存在较多问题。”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如燃煤结构没有实现根本性的改变;部分市州餐饮油烟污染控制尚未提到议事日程;城乡居民露天焚烧垃圾、秸秆依旧,婚丧喜庆时燃放烟花爆竹还较为普遍。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提升,尾气排放呈逐年上升趋势,但全省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度缓慢。今年1至9月除湘潭市、衡阳市按计划完成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淘汰任务外,其余12市州均未完成任务,怀化、郴州、邵阳和岳阳4市完成率不足40%。全省淘汰黄标车1.39万辆,仅占计划任务的5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为全国13个黄标车淘汰工作缓慢省份之一。
上述情况都严重影响我省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怀化、永州、衡阳、邵阳4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不降反升,长株潭3市还存在一定数量重度污染天气,尤其是冬春季节雾霾现象较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