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9月8日长沙讯 他们是称霸一方的黑帮老大,麾下有层级分明、“规矩”明确的组织。“事先要请示,事后要汇报”和“相互要团结,以赚钱为目的”是这个黑帮的两套规矩。在凤凰当地,他们被称为“双龙”,即龙贤江和龙贤员。
近日,湖南省高院对龙贤江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二审宣判,维持一审法院对首犯龙贤江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判决,维持对彭博、吴千兴等11名上诉人和刘金友、邹成等15名原审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十四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或一定数额罚金的判决。
法院认为,上诉人龙贤江为攫取经济利益,纠集上诉人龙贤员、彭博、吴千兴、吴忠维、吕南及其手下成员有组织地实施大量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龙贤江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龙贤员等人亲自参与或组织、指挥各自手下成员实施了大量违法犯罪活动,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是该组织的骨干成员。龙贤员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系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积极参加者。原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