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布中小学秋季收费标准 高中学费下降
红网
 
08-27 21:44

红网长沙8月27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谭忠欣)8月28日,长沙中小学校秋季开学了,8月27日,长沙市公布中小学秋季收费标准。长沙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今年秋季收费较去年同期有小幅下降。

部分收费标准略有下降

根据长沙市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8月27日联合发布的《关于长沙市2015年秋季中小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长发改[2015]624号),对城乡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免收“一费制”范围内的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以及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中的全日制残疾中职学生免除学费。

目前,长沙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今年秋季收费较去年同期有小幅下降。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一、二、三年级相比去年分别少收46元、29元、4元,其他类高中一、二、三年级相比去年分别少收46元、30元、4元。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与去年持平。

严禁收取军训费

通知要求,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严格按原省物价局、省教育厅湘价教〔2013〕80号文件规定执行。高中阶段学校组织新生入学体检,可按每人次18元收取。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取消中小学午休住宿费和社会实践活动收费项目。

冬季校服每套不超过110元

应城市学校及学生家长的强烈要求,长沙市发改委今年新增冬季校服收费标准。其中,小学冬季校服每套不超过100元,中学冬季校服每套不超过110元。农村学校不得收取校服费,城市学校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购买校服。

附:2015年秋季普高收费标准表

1、合计数四舍五入。市级示范性高中执行表列“其他”标准。

2、学费中包括文体卫生费9元,实验仪器费12元,水电费10元,图书费7元,师资培训费4元,电教费5元。

3、*为侧重于文科学生的收费金额;**为侧重于理科学生的收费金额。

4、与学生学习直接有关的课程教辅期刊等,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出版发行单位购买。

5、择校费标准统一规范为: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2300元,市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1800元。择校费不准跨学期预收。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可按规定收取代收费,但不得再收取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