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商铺门前小贩摆摊 最高可罚店主1000元
潇湘晨报
 
08-17 19:02

潇湘晨报长沙8月17日讯 “签订'门前三包'的商铺店主对店外违规摆摊等行为有督促义务,如果不制止行为人,责任人就要接受处罚。”8月17日,长沙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赵向东在全市最严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推进会上说。

按照《关于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的,对单位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对个人处100元至500元罚款。会议后,如果有商铺没有履行劝导责任,可根据《通告》对相关责任人实行处罚。(记者 陈露菡 实习生 肖丽 彭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