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中院:与法官喝酒猝死者非案件当事人
红网
 
08-05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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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益阳站8月5日讯(分站记者 杨晓益)针对有关媒体《曝湖南益阳一案件当事人与多名法官吃饭喝酒后猝死》的报道,记者从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死者郭志宏并非案件当事人。

7月29日晚,沅江法院执行局局长周伟军邀请益阳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夏小鹰共进晚餐,一起参与的还有中院立案庭副庭长向伟、中院干部毛建阳和益阳永新物业公司负责人、市人大代表郭志宏及其朋友齐某,总共6人。

晚餐开销550元,由周伟军私人付款。共喝白酒1瓶、啤酒1瓶,其中郭志宏喝了约1两白酒、半瓶啤酒。

餐后一小时左右,郭志宏突感身体不适,于当晚9时左右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晚11时许去世。公安机关接到家属报案后,已对死者进行全面尸检,目前尚未作出死亡原因结论意见。

聚餐人员中无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郭志宏目前并无案件在益阳中院、沅江法院审理或执行。

益阳中院纪检组还将对此事进一步深入调查,如发现有违法违纪问题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此前媒体报道称,7月29日晚八点半左右,湖南益阳市中院审委会委员夏小鹰、立案庭副庭长向伟及两名益阳人大常委会领导,与案件当事人郭志宏、两名律师一同在一家酒店吃饭喝酒后转场至易生和商务会所打牌。郭志宏突发急性胰腺炎,当晚送医后不治身亡。

据了解,郭志宏为益阳市永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年仅38岁。上述知情人透露,酒局第二天,本来有郭志宏的案子要去立案。详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