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汨罗站讯近日,汨罗法院成功调解原告周某某诉被告陈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
2015年2月4日,原告在为被告家屋面翻修时,因檩子断裂从约2.3米的高处坠下,致右足部受伤。随后原告被送往汨罗市中医医院诊断治疗,经鉴定,原告所受损伤诊断为右跟骨粉碎性骨折,属轻伤二级。其后,对于赔偿金问题双方未达成一致。经多次协商未果后,周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某赔偿各项损失24204.4元。
庭审中,原、被告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原告方认为被告既未赔偿相应的医疗费用,又没有对原告尽到基本的人道主义关怀。被告方则认为原告提出的赔偿金过高,且原告受伤自身存在很大的过错,应承担部分责任。
承办法官秉着“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司法原则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积极从细处着手,一步一步剖析案件的每个细节,背对背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通过案情分析双方各自应负的责任,引导双方当事人做出适当让步。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协商劝导,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陈某某一次性支付原告周某某各项损失14000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双方对结果均表示满意,该案得已圆满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