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拟规定网络支付每天限额5000元
广州日报
 
07-31 22:51

广州日报7月31日报道 今日晚间,央行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办法》称: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此外,办法还规定大部分用户通过非银行的第三方网络支付进行消费时,每日的累计消费金额总计不能超过5000元,每年则不能超过20万元。

此外,意见稿也对第三方支付从事互联网金融理财业务做出了限制。分析认为,如果意见稿最终实行,无疑将对国内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