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养老服务设施有望与住宅区同步交付使用
三湘都市报
 
07-16 07:32

三湘都市报7月15日讯 今后,养老服务设施有望与住宅区同步规划、建设、交付使用;80岁以上的低收入老年人或将有高龄生活津贴。《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日前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

建失踪老人寻找机制

逐步提高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县级以上政府应将本级留成的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按国家规定的比例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 对80岁以上的低收入老年人给予高龄生活津贴,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且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护理补贴。

建立失踪老年人寻找机制,社会求助服务平台应设立老年人失踪免费报警热线。

养老院用地不得挪作它用

禁止改变养老机构建设用地用途或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受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

新建城区、住宅区,要配套建设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应与住宅区同步规划、建设、验收交付使用。

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区,应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予以完善。

可免费去体育馆或旅游区

提供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的单位或组织,应设置老年人优先窗口,对有特殊困难、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特别服务或上门服务。

对乘坐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工具的老年人,按规定实行免费或提供票价优惠。

政府举办的公共文化设施和体育场馆应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收取门票的旅游景区对老年人免费或提供票价优惠;老年大学(学校)、老年人活动中心应为经济困难老年人减免相关费用。

金融机构对办理转账、汇款或购买金融产品等业务的老年人,应提示相应风险。

加大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的财政扶持力度,建立床位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制度,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