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邵阳站7月6日讯(分站记者 朱飞凡 通讯员 肖宙)7月6日,新邵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被告人吕某非法种植罂粟五千多株,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吕某,男,54岁,犯有风湿,长期脚疼,一次听别人说用罂粟根茎入药可以治疗脚疼,便信以为真。2014年9月,吕某在自家地里开始种植罂粟,2015年4月种植的罂粟开花结果后被群众举报,公安机关接报后迅速行动,将吕某抓捕归案,种植的罂粟被依法铲除。经清点,种植的罂粟共计5650株,从种植的罂粟中检出吗啡、可待因、蒂巴因、罂粟碱及那可汀成分。在庭审过程中,吕某没想到种植罂粟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为自己的无知后悔不已。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5650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但考虑到李某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