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用品店常客“打鱼”输钱后抢劫店主
潇湘晨报
 
06-03 08:55

6月2日,芙蓉区法院,武奇低头坐在候审室等待一审宣判结果。图/记者刘双

潇湘晨报6月3日长沙讯 “很害怕被认定成入户抢劫,我怕再也见不到我的母亲了。”6月2日上午,站在芙蓉区法院的被告席上,听到判决后的武奇(化名)哽咽道。因抢劫罪,他一审获刑4年,处罚金1万元。

32岁的武奇是岳阳人,2011年来到长沙,一边做起了保险员,一边还承包了一家快递公司。本来条件不错的他,因吸毒和赌博葬送了这一切。1月26日凌晨,武奇玩打鱼机又输了钱,“心情很差”。从租住的招待所出来后在识字岭附近游荡。

正琢磨着第二天要交的房租没着落时,他走到常去的一家“桔色”成人用品店。“当时店门是关着的,我敲了一会,没过多久老板就来开门了。”武奇供述,他决定找店主“借”1000元,“行个方便”。

进店后,武奇称要买一些补肾的药品,店主便很热情地招待了他,还推荐了几款产品。正当店主转身从柜台上拿商品时,武奇突然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和黑色玩具手枪,称要借1000元,过两天就会还回来。店主说没钱,顶多能给他500元。武奇又从收银台旁的抽屉里凑了500元,总共拿走了1000元。

随后,武奇搭乘的士到了东塘,并将水果刀和玩具手枪分别丢弃在两处绿化带里。准备回招待所时,坐在的士上的他看到店门口停了辆警车,便掉头到网吧躲了一个晚上。次日下午4点左右,武奇在招待所内被公安机关抓获。

监控显示,作案时,武奇头戴一顶黑色帽子,并将外套反穿,“我知道那里有监控,我是故意反穿的,这样就不会被认出来。”供述中,他自称之前也找店主借过钱,但都遭到了拒绝,“我带着刀就想去报复他。”

经审理,武奇持刀威胁等暴力行为,非法获取他人财物1000元,存在社会危害性,因此最终判定其抢劫罪名成立。据此,判决武奇获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听到这个判决后,武奇第一时间向法庭鞠了两次躬。

是否构成入户抢劫看看他们都怎么说

法庭上,庭审焦点集中在武奇的行为是否构成“入户抢劫”。因为按照刑法规定,入户抢劫跟普通的抢劫罪比起来,量刑要重,起刑点为有期徒刑10年以上。为此,武奇与公诉人展开几番辩论。

被告人说

店子24小时营业抢劫在营业时间内

当天的庭审现场,武奇并没有请辩护律师,也没有家属到庭。法庭上,武奇多次称对自己抢劫的事实认罪,但并不认为其行为构成“入户抢劫”。为此,他和公诉人展开了几番辩论。

武奇辩称,自己租住在识字岭附近已经4年多了,之前光顾过这家店六七次,算是熟客了。“我当时是敲门进去的,旁边的广告牌上也写明了是‘24小时营业’,店里的灯也是开着的,它是属于营业状态的。”他认为,自己的行为发生在店铺营业时间内,并不构成入户抢劫。

对此,公诉人回应,该成人用品店属于商住两用,并且据现场勘察显示,店铺是一单间结构,除了在店内摆放有商品货架之外,中间还放有一张床,靠南处也隔有一间厨房,里面有锅碗瓢盆等生活用品。

“由此可见,这家店既是营业场所,也是居住场所。而且当时被告人进店时,店主也正在休息。”公诉人说。

几乎没等公诉人话讲完,武奇便马上反驳。他说,店门口写着“如果有需要敲门”的字样,自己也没有采用暴力方式进入店内,“所以它是经营为主,居住为辅。而且那一排都是门面,是营业场所。”

承办法官

店子处于营业状态不属法律意义上的“户”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认定武奇不构成入户抢劫罪。承办法官罗长华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入户”的解释是“供他人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一个隐蔽性的住所”,“满足这两个条件,就可以定性为入户。”

罗长华说,在这起案件中,涉及的是商住两用性质的房屋,“所以关键要看行为人实施抢劫时,这个房屋所处的状态。”

“一般来说,处于营业状态下,就不能认定为户。如果在歇业状态,那就属于‘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可认为为户。”罗长华说。

本案中,由于商品的特殊性,店铺营业时间也在晚上,武奇也确是敲门进入的。此外,店门口广告牌上写有“24小时营业,晚间有需要请按门铃”字样,“也就是说,晚上也处于正常营业状态,因为只要有人敲门,店主就会做生意。”他说。

罗长华介绍,此案中,这家成人用品店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也就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户”,因此武奇的行为并不构成入户抢劫。

[庭审后]

希望出来后能好好做人

32岁的武奇是岳阳人,父亲已经过世,母亲和哥哥、姐姐在家务农。庭审结束后,他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自己高中毕业后,就一直在外打工,2011年来到长沙,一边做起了保险员,一边还承包了一家快递公司。

“当时条件挺好的,做了4年,名下有两台车。”说到这里,武奇低下头哽咽,“走到今天这步,都是赌博和毒品害了我。”他说自己有吸毒史,之前还沉迷于玩打鱼机,输了几十万块钱,“快递公司转让出去了,车也当掉了,什么都毁了。”

说起自己抢劫成人用品店的行为,他说当时“头脑不清楚”,“我就只是想要1000块,多的钱我也没拿。”对于法院的判决,他坦言害怕被定性成入户抢劫,“量刑差别太大了。”

“如果那样的话(构成入户抢劫),这辈子可能再也见不到我妈妈了。”武奇说,他母亲已经60多岁了,身体也不好,“我对不起她,也对不起受害人,希望自己出来后能够好好做人,重新再来过。”(记者刘双实习生杨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