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讯 孩子在校园门口买的“辣条”,到底卫生吗?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严格加强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将调味面制品(俗称“辣条”)纳入“方便食品”实施生产许可。没有取得相关许可证的企业,不能生产加工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6月1日,记者从省、市食药监部门获悉,湖南正在加大对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的抽检监测力度,如果发现不合格,将立即责令企业停产销售、召回产品;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要求,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涉及食品生产许可种类多,各地要全面开展清查摸底,掌握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县级及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应对行政区域获证生产企业、小作坊和经营单位进行普查登记,健全监管档案,摸清生产销售的集中区域。
通知中还明确,“辣条”生产企业选址、原辅材料存放、设备清洗消毒、卫生条件、人员健康状况等,都要符合相关规定。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重点是“三剂”即防腐剂(脱氢乙酸等)、甜味剂(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等)、着色剂(胭脂红、日落黄等),同时严禁使用富马酸二甲酯等非食用物质。
近期,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休闲食品抽检不合格企业集体约谈会。会上,副局长李赤群对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严厉警告。近2年来,湖南对湘式挤压糕点产品查处案件50余起,依法关停无证生产企业14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起,召回和销毁不合格食品1万余件。
在长沙市,食药监部门在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门店开展了“辣条”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对生产行为不规范,出厂检验不规范,生产场所、人员清洁防护不好,以及经营者不能提供食品合格证明的5家企业(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时整改到位。省市食药监部门提醒,不要购买无证企业生产的辣条等,发现学校周边仍有销售,可拨打12331举报。全省将进一步加大校园周边食品监管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提醒]
“辣条”普遍 高盐高油高甜味剂
目前“辣条”普遍存在高盐、高油、高甜味剂的情况,要积极引导企业科研攻关,切实改善产品配方、提高标准、改进工艺、全面提升产品品质,向消费者提供安全、营养、健康的食品。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做到“三严禁一取缔”:严禁无证生产加工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严禁经营单位销售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及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使用容易造成混淆或诱导性文字图片标注的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的黑作坊、黑窝点。
(记者 张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