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路边鲜花开呀开 大妈别狠心摘呀摘
长沙晚报
 
05-26 11:35

大妈谈笑间,栀子花香消玉殒。长沙晚报记者 朱炎皇 翻拍

长沙晚报5月26日讯 “栀子花开,sobeautifulsowhite……是淡淡的青春纯纯的爱。”被人寄予美好的栀子花,在大妈眼里也许只是一盘菜。昨日,网友@Alxa-Paladin向本报官方微博@长沙晚报爆料:“长沙红橡华园对面的浏阳河岸边,四位大妈把新开的靠路边的花都快摘完了,其中两位大妈提着大塑料袋,装了两大包花,有管理员喝止,但是不听,继续摘!”记者随后进行了现场调查。

记者在红橡华园对面的浏阳河风光带看到,绿化带中的栀子花稀稀落落,断枝残叶不少。浏阳河风光带管理人员告诉记者,经常有市民提着袋子采摘栀子花,管都管不住。正说着,一个娭毑带着孙女边走边采,管理人员上前制止,娭毑生气地说:“这个花反正会落,留着做么子咯?!”

不止摘栀子花,浏阳河风光带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唐爱军介绍,一些人见风光带上的月季花、杜鹃花、茶梅好看,直接拿小锄头挖回家去种。风光带上还种了杨梅树,杨梅熟了,管理人员悬挂了“严禁采摘”的告示牌保护树木,但一些人不理会,爬到树上采摘、用棍子扑打,连告示牌也被他们扔掉了。为此,工作人员没少跟他们吵架、起冲突。

“这些不文明行为不好管。”唐爱军摇摇头坦言,浏阳河风光带长达8公里多,保安、园工加在一起才10多个人,根本管不过来,不可能天天派人守着。“我们又没有处罚的权力,劝阻有没有用,最终取决于市民自觉。”

记者从浏阳河风光带管理办公室了解到,曾经浏阳河风光带驻扎了一支城管中队,有力地约束了上述不文明行为,但去年不知什么原因,城管中队撤走了。管理人员减少,又没有处罚权,于是各种乱象丛生。

律师观点

湖南英萃律师事务所尹兰英律师说: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此外,根据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有攀登树木、掐花、摘果、折枝等行为的,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罚款数额为30000元以下。(记者 朱炎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