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
湘潭在线5月12日讯 5月11日,湘潭召开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大会,改革后市政府工作部门将为32个。湘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三新在大会上指出,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精神,分解铺排我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各项任务,既着力调整机构结构,实现“瘦身减肥”;更明晰职能重点,实现“强筋健体”,扎实、细致地抓好工作推进落实。
湘潭市委副书记、市长胡伟林就工作进行了部署。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严华宣读了《湘潭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谈文胜主持会议。市领导周放良、李江南、张建平、陈忠红出席会议。
会前,印发了湘潭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改革后市政府设置32个工作部门。与前6次政府机构改革相比,“以职能转变为核心”是此次改革的鲜明特点。改革工作将于今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陈三新指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关重大,必须认识到位、行动坚决,突出重点、实转实改。一要突出转变职能,大力简政放权。对于省里下放给湘潭的权力,都下放给县市,市里决不能截留。市本级的权力,能下放的也都要坚决放下去;不能下放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服务职能,提高办事效率。要全面推行“3+1”清单管理,深入实施并联审批。二要突出规范管理,优化市场环境。切实抓好审批后续监管和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管,加快行政执法权与监管权下放乡镇进度。三要突出履职尽责,提升行政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各司其职、运转有序的政府职责体系和精干高效的政府组织体系。四要突出坚守底线,严格编制管理。对政府机构设置实行限额管理,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行政编制不突破核定总额,事业编制不突破2012年底总量。
陈三新强调,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牵涉面广,必须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各级各部门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牢固树立全局意识,积极主动配合推进改革。要狠抓责任落实,将改革当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结合即将开展的“三严三实”活动,确保改革积极稳妥向前推进。要严明纪律要求,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和杜绝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要统筹各项工作,做到机构改革与其他工作统筹兼顾,相互促进。
胡伟林指出,新一轮机构改革,要把握改革要义,将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有机结合起来,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要求,通过发挥政府作用和市场作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下放和对接,强化市场监督和基本公共服务,切实加强依法行政等手段,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切实把转变政府职能这个政府改革的核心抓紧、抓好。
胡伟林强调,在改革过程中,要严格规范操作,抓好部门组建,理顺职责关系,严格规范机构设置,统筹推进相关改革。凡明确职能调整的,必须不折不扣调整理顺;凡明确人员编制调整的,必须按照“三定”原则及时划转;凡“三定”工作涉及机构编制、领导职数、职务名称和人员编制核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要求落实,确保“三定”规定在实施过程中不走样、不变形。同时,要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严控编制总量,创新管理思路。要落实工作责任,遵守工作纪律,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