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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虐童”事件:养母被批捕 真的委屈吗?
红网
 
04-13 18:52

红网4月13日报道 近日备受关注的南京“虐童”事件有了新进展,男童养母李征琴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请批捕。4月1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征琴。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之中。

本月初,南京“虐童”事件曝出。图片中,受害男童浑身是伤,特别是后背留下的多道重度鞭痕,让人触目惊心。网络舆论也因此集中反映为对受害男童的同情,以及对施暴者及其行为的谴责。

但舆论苗头很快发生了变化。4月5日,南京警方发布消息称已经刑拘男童养母,男童被亲生父母带回。随后还有媒体采访了男童一家,男童及亲生父母均表示不恨已被刑拘的施暴者李征琴。这使得网络上出现了一种声音,认为媒体炒作葬送了涉事男童通过养母培养,获得更高品质生活和更好学业前途的可能。男童养母李征琴此番被警方提请批捕,同样不乏就此表达惋惜之意的声音。

南京“虐童”事件的较快处理进展,当然与媒体介入报道此事,并因此引发舆论关注有关。但这起事件并非媒体策划或发掘而成,涉事男童多次受到养母殴打,学校方面与后者沟通未果,在看到男童被打受伤严重后,才报警并诉诸舆论。不能将事件定性为媒体炒作。学校方面的这种处理,也并无半点不当。

男童被抱养到养母李征琴家后,确实获得了相比过去更好的生活条件。李征琴的文化素质显著高于男童亲生父母,更可能为孩子创造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更适应亲子教育要求。这些都是不争的事实。但必须注意的是,为孩子,无论是抱养的孩子,还是亲生的孩子,父母创造提供上述条件,并不能因此获得凌驾于法律规范的处置孩子身体的特权。

毫无疑问,李征琴真心喜欢抱养男童,她希望他能够在学业等方面获得成功,并为此提出了非常严厉的要求。在男童暂时无法适应李征琴的管理方式后,后者采用体罚来规训孩子。这也是一些人主张宽容李征琴行为,希望涉事男童能够继续获得她的养育规训的出发点。

这其中隐藏着一个基本的价值判断,即“儿童规训有效论”。这种观点甚至可以找出所谓的科学依据,一是弗雷德里克·温斯洛·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建立较高的业绩标准,以科学化、标准化的训练方式逼迫训练对象最大限度地激发潜能。转换为孔子的话则是,“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取乎其下,则无所得矣”。二是心理学上的“延迟满足”原理。三是广为流行的“一万小时天才理论”。

“儿童规训有效论”的谬误之处在于,将家长或教师主观确定的规训目标科学化、唯一化,拒绝考虑儿童兴趣等个性需要,也没有考虑到低龄儿童注意力难以集中等特点,还忽略了训练目标需要具备可行性。很多人没有意识到,“一万小时天才理论”要想生效,需要建立在浓厚兴趣和目标可行基础上。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很多家长虐待儿童(当然未必像李征琴的行为那样过激),正因为规训无法发挥预期作用,所以将原因归结为孩子道德品质不够坚定,存在不服从、不配合心理,需要把口头上的“鞭策”转化为行动上的“鞭打”。但实际上,虐待殴打孩子,非但无助于提高规训效果,还必然导致孩子对训练项目产生很强的抵触心理,后者只是迫于暴力勉强服从规训要求,将因此留下精神创伤,还可能出现人格发育等多方面问题。郑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