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4月12日报道 前日上午11时30分许,崔老太和家人游览慕田峪长城时,被人撞倒,后脑磕到墙角身亡。家属供图
一名加拿大女子本月8号在北京慕田峪长城上意外“撞死”一名中国老太太,引发中加两国媒体关注。
有中国媒体报道,肇事者称这件事如果发生在她的祖国,她就不用承担责任。果真如此么?
新华国际客户端记者为此专门采访了加拿大法律界人士。
刑事诉讼律师凯拉·李说,类似事件如果发生在加拿大,当事人确实不会受到刑事指控。但这并不意味着她能逃脱所有责任。受害方可以提起相关民事诉讼,索要经济赔偿。
“这么做有据可循,”李说,“因为你行为上存在过失,不注意你的下行方向,有可能导致某人死亡。”
当然,事情发生在中国,自然应该按照中国法律处理。但无论在哪里,撞倒人,甚至“撞死”人,法律上都必须承担责任,决不能拍拍屁股走人。
北京法拓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昊说,根据现有情况,加拿大籍游客是否存在放任、间接故意等行为很难判断,确实不足以判定为构成刑事犯罪。但是老人因此过世,这名外籍游客确实构成了民事上的侵权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
刘昊建议,如果双方调解失败,受害者家属应尽快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精神损失费、丧葬费等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八条,外国人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镜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