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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救援:7座以下请拖车10公里内280
长沙晚报
 
03-29 08:56

长沙晚报3月29日报道 如果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需要施救,车主不用再担心“被宰”。近日,记者从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了解到,从4月1日起,全省高速公路在主线收费站广场、市(县)级收费站出口和服务区设置公示牌,标明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车辆救援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本路段车辆救援服务队伍名称及服务求助和监督电话(12328)。施救人员不得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如果车主遭遇乱收费等不规范行为,可拨打电话12328投诉。
据了解,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标准,不同车型的拖车服务、吊车服务、货物转运、保管及抢修服务收费标准等都有详细规定。其中一型车,即7座以下客车及2吨(含2吨)以下货车,如果遭遇故障需要请拖车,10公里内为280元,每增加1公里加15元。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要求,从4月1日起启用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统一的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费用告知及服务质量反馈单、服务台账、值班记录、紧急抢修协议、工作证件、举报投诉登记表、举报投诉处理单和整改通知书等8类管理表格,且救援人员必须主动出示湖南省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以规范全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