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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老年公寓收费标准4月实施 最低每月1200元
2015-03-20 21:50:55
  
红网

潇湘晨报长沙3月20日 3月20日,潇湘晨报记者从长沙市物价局了解到,长沙市老年公寓自愿寄养床位费、护理费收费标准出炉,4月1日起实施。

一室一厅每人每月1000元,单间每人每月900元,标准双人间每人每月800元,普通双人间每人每月600元,多人间每人每月500元。对于有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一个月的护理费为700元,半自理的老年人护理费为1000元,不能自理和瘫痪在床的老年人护理费为1300元。在一级护理的基础上,对中重度瘫痪、重残人员和身体极度衰竭寄养人员,护理费用为1700元。

长沙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寄养服务收费应坚持自愿原则,并与寄养人员签订服务协议,不得减少服务内容或降低服务标准,不得强制收费。(记者张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