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谢子龙代表的建议
华声在线3月3日报道 “长沙市某餐厅经理小李,月均工资2500元,需拿出8%的养老保险、2%的医疗保险、1%的失业保险以及12%的住房公积金,总计575元,最终拿到手1925元”;
“药店员工小刘月工资3932元,企业交保险金29.8%为1160元,个人交保险金11%为432.5元,企业和个人合计交保险1592.5元,不算住房公积金,也占到工资的40.5%”……
这是全国人大代表、湖南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所做关于普通职工工资系列调研中的两个案例,“如果加上12%的住房公积金,企业‘五险一金’缴费率有的达到52.5%,占工资一半以上,已经成为企业与职工的不可承受之重”。
一些地方缴费比例超50%
谢子龙代表调研发现,根据我国社保政策相关规定,社保五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缴费比例,企业为29.5%至30%,其中养老20%、医疗6%、失业2%、工伤1%、生育0.5%-1%,个人累计达到11%左右,“虽然各地缴纳社保费率比例略有不同,但绝大部分省市缴纳比例都在工资总额40%以上。有的地区达到甚至超过工资的50%”。
即便在国际上,这样的缴费比例也算比较高。根据谢子龙代表的调查,在全球125个国家中,费率高于40%的只有11个国家,除中国外,其他10个均为欧洲国家,中国社保费率高于德国、美国,也高于同处亚洲的日本、韩国。
低收入群体“难堪重负”
偏高的“五险一金”缴费比例,会带来什么不良后果?谢子龙代表分析说,最直接的影响就是职工可支配收入大量减少,占工资40%到50%的社保费率,除住房公积金在买房时可以使用外,相当比例的工资都被社保划走不能自由使用。
尤其是对仅靠工资生活的工薪阶层来说,压力很大。根据我国现行相关规定,社保缴费以上一年平均工资的60%至300%为缴纳基数。这意味着社会平均工资增加,缴费基数也会随之上浮。谢子龙引用长沙人社局数据说,2013年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标准为2002元,2014年上调至2195元,涨幅近10%。即便月工资不到2000元,企业和职工也得按照2195元缴费基数下限缴纳社保,由此导致实发工资不升反降。
另一方面,对企业而言,过高的社保费率增加企业经营困难,减弱企业活力。“这在中小企业特别是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业、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更为突出。”谢子龙代表以一家零售企业举例说,2011年至2013年,企业员工“五险一金”缴纳总额分别为年净利润的36.77%、45.06%和32.74%。
已得到中央高层关注
企业社保负担过重,反过来妨碍员工收入的增长和福利的提升:涨薪每每受到限制;部分企业尤其是使用农民工占比较高的企业通过漏缴、少缴甚至是不缴等方式逃避给员工缴纳社保的责任,以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谢子龙代表还发现,由于我国社保缴费基数呈连年上涨态势,导致职工工资上涨空间被过高的社保费率冲减,令不少企业涨不涨薪两头为难,而大批职工和其他困难群体为多挣“到手工资”,往往与企业协商放弃缴纳社保。
记者注意到,相关现象已得到中央高层关注。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提出要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在不久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的一次联组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也指出,缴费水平确实偏高,“五险一金”已占到工资总额的40%至50%,企业觉得负担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