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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漏水无人负责?律师教你见招拆招
2015-01-31 11:20:30
  
红网

红网长沙1月31日讯(记者 刘颖 实习生 石迪)回家发现房间里全是水,还能找到比这更心塞的瞬间吗?长沙市民陈小姐近日就遇到这样的麻烦。去附近宾馆睡了一夜,第二天物业帮忙疏通了管道,自己也只能硬着头皮打扫完房间接着住。

“楼上还有7户,根本不知道是谁扔东西堵了下水道。为了以后的邻里关系,我也不敢去楼上一户户对质,自己认倒霉算了。”陈小姐的遭遇,在邻里纠纷中绝对不是个案。1月30日,12348法律援助热线的律师们搜集了几类咨询最多的问题进行解答。

下水道堵塞,低层住户被淹,谁赔偿?

来电显示:长沙市芙蓉区的林先生来电咨询,刚搬入新家,就遇上了家中下水道主管道堵塞。清洁公司将下水道主管道锯开疏通,从管道中掏出大量油漆等杂物,正是这些大块的油漆造成了下水管道的严重堵塞。林先生走访了楼上十多位住户,有的住户还没有入住,有的尚在装修,已经入住的住户都认为与自己没有关系,那么自己的损失应该由谁来负责?

12348法律援助热线律师戴长征:

林先生与楼上十多位住户作为上下楼邻居,共同使用同一污水主管道排放生活污水,应共同维护管道的通畅,保证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因下水道被污物堵塞,造成林先生财产受损,虽非各方当事人所希望,但与某些住户的使用不当存在因果关系。

对于法律责任的承担,如果能够确定具体侵权行为人,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能够确定具体侵权行为人,除非楼上住户能够证明不是自己丢的杂物,否则,在不知道是谁丢的杂物的情况下,从维护公共利益角度出发,应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所以在无法确定责任比例的情况下,应由包括林先生在内的楼上共同使用管道的住户平均分担林先生家所受财产损失。如果协商未成,可向法院起诉楼上共同使用管道的全部业主。

相关法条: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第92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租户租住期间漏水,业主赔还是租户赔

来电显示:家住雨花区的王先生反映,2014年初收房装修年末搬新房,结果楼上的业主陈先生将房子出租给某公司做员工宿舍,现在卫生间、阳台均出现漏水现象。王先生多次找楼上业主陈先生和租户协商,可是他们互相踢皮球。找物业、社区反映情况,物业、社区也没帮助他解决问题。简单的漏水被踢皮球,到底该找谁?

12348法律援助热线刘恺恺律师:

本案是典型的相邻权纠纷,相邻权是基于法律规定而派生的享有在他人不动产上的权利。相邻权是指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占有、使用人,在行使对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时,相互之间要求对方提供便利或接受限制的权利。

在本案中,王先生可以向楼上业主陈先生索赔。陈先生作为产权人对房屋进行管理、修缮的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进行赔偿。如果因装修公司施工不当导致漏水,并且《装饰施工合同》中明确约防水质保期,那么对发生在质保期内发生的漏水赔偿,陈先生可以在赔偿后向装修公司追偿。如果因租户使用不当导致漏水,陈先生可以在赔偿后向租户追偿。律师建议,王先生在协商、调解未果的情形下,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法院起诉楼上业主陈先生,要求陈先生对房屋漏水部位进行修理,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相关法条:物权法第84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92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刚收的新房就渗水,可以直接告开发商吗?

来电显示:市民王女士一年前在某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可入住才没几个月,她发现卫生间的墙面发霉,墙体有脱落的迹象,时不时的还有水滴落下来。物业请人查清楚了墙面渗水主要是由于水管老化所致,但还是没有一方愿意积极主动的配合解决问题。王女士郁闷了,就算去法院,都不知道应该将谁作为被告。

12348法律援助热线律师刘思敏:

遇到房屋漏水问题,业主应该先找物业管理人员查清楚渗水原因。对于水管破裂造成损失业主能否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的问题,关键是看该管道是否在保修期内。如破裂的管道还在保修期内,则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或者开发商委托的物管公司承担责任,负责修缮破裂水管并赔偿损失。如果破裂水管已经不在保修期内,则需要看该破裂水管是公共区域还是专有区域。如果自然老化是属于共同区域则可申请动用专项维修基金进行修缮,若属于专有区域的管道老化,则需由业主自行修缮。

相关规定:我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对房屋保修期限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但无论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对房屋保修期限是否有约定,房屋保修期限均不得低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的最低保修期限。《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保修期限为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即业主实际享有的保修期限以开发商和业主约定的为准,但是不得低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规定。

[律师说理] 邻里相处责任感更重要

相邻权纠纷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其中房屋漏水、噪音扰民属于高发问题。12348法律援助热线律师刘恺恺介绍,除了这些典型案例,其实还有不少跟漏水相关的其他问题。

律师表示,这些生活中的小事,看起来简单,操作起来却很麻烦,比如楼上漏水,就算要进行诉讼,也需要进行专业的鉴定,耗时也耗力,而每天跟邻居“索赔”,也直接影响着住户的关系和心情。“法律不是解决问题唯一的手段,生活中邻里间更需要责任感,住户们需要知道,自己做出的事情给别人如果造成了损失,自己在法律上是如何定责的。”刘恺恺律师表示,除了漏水,邻里的噪音、公共卫生、甚至是楼顶的使用权,很多时候都会引发纠纷。虽然都能找到相关的法律依据,但如果能相互理解、换位思考,才能真正促进邻里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