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出台冲还贷业务细则,从7月20日起,缴存职工可直接利用现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改变“先还钱再提钱”的原有流程。
冲还贷业务是指缴存职工可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按照现行政策,公积金贷款职工如果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还款,需要先筹措资金还贷款,然后再拿着相关凭证,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冲还贷业务实际上解决了缴存职工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先期垫付偿还资金的问题。
根据冲还贷业务细则,每名缴存职工每年可以办理一次冲还贷业务,且两次办理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每次申请冲还贷的金额不得低于该笔贷款当前12个月的还款额,需结清贷款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