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禁止用人单位泄露求职者信息
长沙晚报
 
04-30 10:50

用人单位不得收求职者财物

用工之日起30日内应办社保

《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明起施行,首次以地方法规形式要求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

用人单位不得泄露求职者个人信息,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将被罚款

长沙晚报4月30日报道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应办理社保登记”。记者昨日(29日)从《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湖南省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一部专门法规,条例自5月1日起正式施行。2001年9月29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湖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和2006年5月31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湖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同时废止。

A 明确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人力资源服务业予以产业引导和政策扶持,落实促进就业、创业的财税政策,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条例第二章第八条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人力资源市场培育和建设中的职责作出规定。省人社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刘学群介绍,这是在国内地方性法规中首次以立法形式对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作出要求。

同时,条例还将职业介绍服务行政许可权限下放到县一级,实现就近就地办理,是简政放权的具体实践;许可的期限也比《行政许可法》规定的20日缩减一半,只要10个工作日。

条例还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为求职者免费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并按照国家规定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还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专场招聘、人才引进、人员测评、人力资源培训等服务。

B 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将被罚款

在“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安全受到越来越多的威胁,特别是在找工作时,用人单位往往会要求职者留下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有求职者担心自己的信息会被泄露,所以条例中增加了相关条款。”省人社厅法规处副处长陈荣鑫说,为了确保求职者个人信息安全,条例规定,未经求职者书面同意,用人单位不得将求职者的个人信息、智力成果向第三方披露或者作其他商业使用。

此外,条例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不得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扣押求职者的身份证、学历证或者职业资格证等证件;不得以报名费、登记费、培训费、服装费、风险金、保证金、抵押金或者其他名义向求职者或者被录用人员收取财物,或者强迫被录用人员集资入股等;不得要求求职者或者被录用人员提供担保;不得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

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条例提供虚假招聘信息,或者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或者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由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C 网络职介需在主页标明许可证编号

随着互联网与手机客户端的普及,人力资源服务由传统的实体平台向新兴网络平台拓展。当前,求职者拿起手机打开网站或者微信,随时随地都可以查询一些招聘信息。

“对求职者来说通过移动终端找工作方便快捷,但有些信息的真实性确实存在问题。”陈荣鑫介绍,各种新兴业态不断出现给市场监管带来新挑战,因此条例鼓励发展人力资源互联网信息服务,确定其合法地位,同时也出台了新生业态的基本规范。

条例明确,通过互联网开展职业介绍服务,应当在网站主页标明许可证编号。人力资源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录入、发布审查机制和投诉核查处理机制,确保所发布的信息合法、真实、有效。大众传播媒介发布人力资源广告信息,应当查验委托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设立批准文件,核实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发现有明显违法、虚假信息的,应当立即删除,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网站作为发布平台的责任追究,有待在将来的实践中进一步完善。”陈荣鑫说。

数据

据湖南省人社厅数据,目前湖南省已领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1105家,注册为劳务派遣机构的有1648家。(记者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