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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将延至10年
湖南日报
 
04-01 08:51

湖南日报3月31日讯 湖南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将从原来的3至5年适当延长到5至10年。记者从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切实减轻矿山企业和基层国土部门负担,该厅近日下发文件,适当延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并严格规范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顺延管理。

按照文件规定,原则上以大型10年、中型8年、小型5年为限核发采矿许可证;矿山保有资源不足上述规定时限的,按实际服务年限确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同时,因新增审批条件(要求)需要顺延的,按规定顺延1年,原则上只能顺延1次;因其他原因申请顺延的,按规定顺延3个月,原则上不超过2次。

据悉,此前湖南省矿山采矿许可证基本以5年为上限,不少企业因资料准备时间不足,不能按时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导致采矿许可证失效等问题,部分企业甚至出现一年四季忙于办证的现象。据省国土资源厅介绍,该厅今年开展了规范采矿登记管理质量建设年活动,除适当延长采矿许可证发证年限外,还将出台规范采矿权抵押备案管理,实行采矿登记网上直报,开展采矿权股权变更登记试点等一系列措施,提高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矿业经济发展。(通讯员 刘泉子 记者 秦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