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2月2日讯 记者今日(2日)获悉,日前,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原院长兼党委副书记金潇明(正厅级)以涉嫌受贿罪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金潇明简历
金潇明,男,汉族,1958年1月出生,研究生文化,中共党员。1993年2月至1995年9月任株洲工学院教务处副处长,1995年9月至1999年7月任株洲工学院教务处处长、高教研究室主任,1999年7月至2007年9月任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2007年9月至2011年7月任湖南工学院党委书记,2011年7月至2013年5月任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2013年5月起任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记者 晨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