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企业和各类金融机构都可自主从境外融资
●适用于整个上海自贸试验区,范围含扩区前和扩区后
●事前不再审批,依托FT账户管理系统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在上海率先明确资本账户可兑换路径和风险管理方式
昨天,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境外融资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贸区“金改3.0版”大幕由此拉开。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张新就市场关注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金改从1.0版迈向3.0版
记者:金改3.0版核心是什么,将在哪些领域取得新突破?
张新:自贸区金融改革可分为三个阶段: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上海市会同“一行三会”据此出台了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的“51条”意见,上海的“一行三局”相应出台实施细则,确立了金融支持自贸区建设的总体政策框架,这是自贸区金改的1.0版;去年5月,央行上海总部建立的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围绕贸易和投资便利化金融改革政策全面实施,以自由贸易账户为核心的强大风险管理系统正式投入运行,自贸区金改进入2.0版。目前共有13家中外资银行接入自由贸易账户系统,开立自由贸易账户1万多个,区内企业人民币境外借款累计发生120笔,金额达197亿元,利率仅为4.2%,显著低于境内融资利率,企业融资成本大幅降低了。昨天,《实施细则》出台,可说是自贸区金改3.0版的起步。
金改3.0版要在一些关键领域取得突破,其核心是围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各个要素,使资本项目可兑换得到全面有序实施。其中,自贸区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外融资全面放开,上海个人境外投资落地实施,利率市场化全面推进,上海金融市场实现与国际市场双向开放,金融业扩大对内对外开放,金融监管的负面清单管理全面实施,以FT账户系统为标志的强大的事中事后风险管理和金融安全系统全面到位,安全、快速、同步地推进自贸区建设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明确资本账户可兑换路径
记者:《实施细则》 在境外融资业务的管理上有哪些创新之处?
张新:一是扩大了境外融资的规模和渠道,企业和各类金融机构可以自主从境外融入资金。《实施细则》 上调了经济主体从境外融资的杠杆率,企业融资规模从原来资本的1倍扩大到2倍。银行原来不能从境外融入人民币资金,在新的政策框架下,可以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等,也能从境外融入资金;二是运用风险转换因子等新的管理方式,优化境外融资结构;三是将事前审批改为事中事后监管,取消了境外融资的前置审批,扩大了经济主体的自主权; 四是建立了宏观审慎的境外融资风险管理新模式。
归根到底,这是在上海率先明确资本账户可兑换的路径,即全面放开本、外币境外融资,将本、外币融资纳入统一的政策框架内,中外资企业或金融机构可依据统一规则,自主选择从境外借用人民币资金还是外币资金。同时,在管理方式上,依托FT账户管理系统,采用风险转换因子等现代管理手段,对风险进行24小时逐笔实时监测,确保金融安全。
控制风险是金改底线
记者:各类融资主体境外融资规模是如何通过不同的“风险转换因子”算出来的,有上限吗?
张新:融资主体的境外融资规模,为其各项境外融资余额与期限风险转换因子、币种风险转换因子、类别风险转换因子的乘积之和。
还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的中长期融资的期限风险转换因子设定为1,还款期限在1年以下(含)的短期融资设定为1.5;境外融资以人民币计价的,币种风险转换因子设定为1,以外币计价结算的设定为1.5;表内融资的类别风险转换因子设定为1,表外融资的设定为0.2和0.5二档。
境外融资上限的计算公式为“资本×境外融资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初始值设定为1。境外融资杠杆率则按融资主体类型设定,如区内法人企业,设定为资本的2倍; 建立FT账户分账核算单元的区内新设法人银行机构,设定为其一级资本的5倍;银行上海市级自由贸易账户分账核算单元,设定为其境内法人机构一级资本的5%。
记者:应对境外融资带来的风险,央行有何措施?
张新: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是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的底线。
目前重点监测的境外融资风险,主要是偿债风险和由境外融资带来的跨境资金流动对境内市场的冲击风险。
央行上海总部对境外融资风险的防范措施包括:利用 FT账户管理系统构成的“电子围网”对境外融资的风险进行隔离和管理;建立跨境领域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 设置微观指标触发宏观调控的风险管理和干预机制;运用各类调控工具和风险预警指标进行相应调节。
此外,央行还将与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共同建立自贸区分账核算业务境外融资的风险监测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