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原纪委书记易建华严重违纪被“双开”的消息在长沙廉政网发布,这是今年以来长沙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的一个缩影。正人先正己,严防“灯下黑”,1-9月,长沙共严肃查处违纪违规纪检干部8名,并对17名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纪检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
“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体现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当好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三严三实的表率、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才能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军如是说。
据了解,长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不护短、不遮掩、不手软。主要“紧盯”三类违纪行为,重点查处违反办案纪律的行为,如办人情案、关系案,跑风漏气、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以权谋私,截留、挪用、私存暂扣或收缴的违纪违法款物等;重点查处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如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资源配置、干预司法,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等;重点查处不作为、乱作为,严重失职渎职的行为,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失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予以问责。长沙纪检监察系统雷霆“亮剑”,对“自己人”也不讲情面。失职渎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寻衅滋事、妨碍公务,受到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违反财经纪律,被诫勉谈话;收受贿赂,被“双开”……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1-9月,长沙共严肃查处违纪违规纪检干部8名。
有责任就要担当,失责就要追责。长沙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监督责任。对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不及时报告的;对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不严,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不力,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或者顶风违纪现象多次出现的;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包庇袒护,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中的腐败问题得不到及时查处的;查办腐败案件不执行以上级纪律检查机关领导为主的规定,或者不按规定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等10种情形一旦出现,纪律检查机关(机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等将被追究监督责任。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成为悬在头顶的达摩克里斯之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截至9月底,全市立案数达964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41件,共处分党员领导干部808人。“我们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主业切实履职,绝不允许‘老好人’、‘和稀泥’,必须坚持‘敢瞪眼’、‘敢红脸’,”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坦言,今年以来共对17名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纪检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
此外,市纪委狠抓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要求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带头遵守省纪委《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中的“十个严禁”。并发出最严“禁酒令”, 明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日中餐一律不准饮酒、纪检监察内部的公务接待一律不得上酒、不准饮酒。今年,市纪委还组织了5个暗访组,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暗访督查。核实在岗履职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上班期间玩游戏、炒股以及公车私用等现象。对暗访中发现的4起纪律松弛等问题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