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出单身证明,办不了公积金贷款?”这条规定引起不少单身人士的共鸣。
无独有偶,有网友将类似经历反映给了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长沙市民政局在接到栏目组转交的群众来信后,于日前发回函表示,(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并非单身证明或婚姻状况证明,不能证明当事人单身或正处于已婚状态,民政部门从未开具过单身证明或婚姻状况证明。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不应再向当事人索要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今年9月,民政部印发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下发后,长沙市民政局将《通知》传达到各区县婚姻登记机关和婚姻登记员。
长沙市民政局解释说,(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并非单身证明或婚姻状况证明,不能证明当事人单身或正处于已婚状态,民政部门从未开具过单身证明或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只是客观记载了当事人的婚姻登记信息而非婚姻状况信息,并非相关办事部门需要掌握的当事人婚姻状况信息(单身或已婚状态)。
长沙市民政局解释说,民政部在起草制定《通知》过程中,已与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住建部、银监会等婚姻证明使用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并正式发文征求意见,上述部委并未提出有法律法规依据需要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因此,对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此证明无不同意见。在此前提下,民政部才制发了《通知》。因此,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不应再向当事人索要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长沙市民政局表示,民政部门不再出具证明并不是不提供婚姻登记信息服务,而是让信息在相关部门间传递,让老百姓不跑冤枉路。《通知》明确提出了部门间信息核对的要求,可通过公函往来、移动存储介质交换等多种方式,在部门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