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战略思想及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等十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光伏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湘发改能源〔2017〕341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光伏产业扶贫项目建设指挥部,确定在全市申报建设21.6兆瓦光伏扶贫项目。该项目建成后为稳定增加全市85个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10495名参加光伏扶贫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收入,促进贫困村尽快摘帽、贫困人口早日脱贫,为实现我市2018年整体脱贫建成小康武冈奠定了坚实基础。到2017年12月,8个光伏电站全部并网发电,至今运行良好。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概况
1、建设时间。2017年4月启动项目建设以来,我市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条件,经过复杂的高标准的规划选址、项目可研、场地勘测设计,最终确定在湾头桥镇朝阳村、邓元泰镇农家村、水西门街道办事处万全村、大甸镇大甸茶场、司马冲镇正冲村、晏田乡双宅村、荆竹铺镇西塘村、邓家铺镇石龙兴村等8个站点统一组织,集中建设。8月20日施工企业进场动工,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指挥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狠抓工程进度和质量,10月底各站点完成了组件安装。11月完成了所有设备调试,12月8日全面并网发电,投入生产。
2、建设规模。总装机容量为21.6兆瓦,总占地面积约493.31亩,采取“六统一、两保障”模式建设,即:统一选址、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标准、统一依法确定专业施工企业、统一并网、统一运维管理;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收益、保障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3、项目资金保障。项目概算总投资1.5825亿元。一是整合扶贫涉农资金切块安排5825万元,占36.8%。二是政府担保采取分贷统用统还方式,由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自愿申请10495万元/人的金融扶贫资金委托武冈凌云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光伏项目,筹资1.0495亿元。
4、扶持数量及条件。①10495万名委托帮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原则上要求具备的条件是:一是“五种不纳入”:已脱贫的不纳入、兜底的不纳入、易地搬迁的不纳入、“四类人员”不纳入、识别不准的不纳入。二是“两个优先”:优先家庭人口多、劳动力少、收入困难的非兜底贫困户;优先有残疾人、重病患者、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三是符合相关银行放贷对象标准;遵守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委托帮扶暂行办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自愿申请并经程序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四是非直接帮扶、股份合作的贫困人口。②85个贫困村。实现贫困村全覆盖。
5、扶持标准。对委托帮扶的贫困人口一定3-5年,其中前三年贷款由政府贴息,后两年由贫困人口自己负担贷款利息,每人每年按投资的10%、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分配收益,托管到期、稳定脱贫的贫困人口,原则上自动退出收益分红,由武冈凌云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其贷款的还本付息,也可由其他低收入人口通过小额信贷接续,如确未稳定脱贫的贫困人口,可按照贫困户申请、乡村审核、市扶贫办复核、武冈凌云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确认的程序,可再享受2年委托资金收益分红,但需自负贷款利息;对85个贫困村,按每村每年4万元作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二、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
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武冈市光伏发电产业扶贫专项实施方案》(武办字〔2017〕67号),按照“政府主管、部门配合、政策扶持、市场运作、量化标准、确保收益”的总体思路和“自愿参与,精准扶持、分村申报,集中建设、规范管理,确保效益”的原则,建立健全光伏产业扶贫工作机制。成立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唐克俭任组长,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周玉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梁恩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陵建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小为,市人民政府正处级干部戴瑞云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为成员的武冈市光伏产业扶贫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发改局,由市发改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扶贫办、市电力公司、凌云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从相关单位抽调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的光伏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实施推进及建后管护。并将光伏扶贫项目纳入重点项目管理,完成公开招投标工作。在强化积极配合,细化职能分工的要求下,指挥部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要求,狠抓工程建设进度调度工作,做到了一天一调度,一周一督查并出一期工程进度简报,督促项目建设按计划预期进行。
三、项目建设的绩效情况
1、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可再生资源发展规划和国家能源产业发展方向,有利于武冈市及邵阳地区电源结构的优化;能充分利用当地的太阳能资源,缓解当地的能源压力;可增加当地的可再生能源比例,减轻环保压力,平均每年可向武冈电网提供1791.29万千瓦的绿色能源,同时可有效提高当地人民群众的经济收入,有利于精准扶贫的实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具有良好的释放效应,可带动光伏产业技术进步,精准扶贫,促进地方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是产业扶贫的理想项目。
2、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预计为25年,装机容量21.6兆瓦,25年平均上网电量1791.29万kwh,按含税上网电价为0.85元/kwh计算,每年售电收入1522.6万元,25年总额近3.8亿元,前3年保障85个村每村4万元共340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保障10495名委托帮扶贫困人口每年1000元共1049.5万元收入,3年共计3148.5万元。全市脱贫后,视光伏项目收益情况,再统筹扶持其他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增收。项目自去年12月并网发电,到今年10月31日共发电1832万度,实现电费收入1557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宋沛珊
编辑:宋沛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