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表决通过
住湘全国政协委员热议监察法草案:体现了改革与法治相衔接
红网时刻 字号:
2018-03-14 09:50:56

住湘全国政协委员热议监察法草案:顺应了时代要求,体现了改革与法治相衔接

红网时刻3月14日讯(记者 黎鑫 王敏)3月13日下午,出席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委员们在驻地举行小组会议,讨论监察法草案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其中,住湘全国政协委员们一致认为,监察法草案体现了改革与法治相衔接,体现了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统一,体现了历史与现实相贯通,体现了权限与职责相匹配,顺应了时代要求。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盟湖南省委主委杨维刚。

“监察法草案体现了中共中央对反腐败工作更加严格,并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盟湖南省委主委杨维刚表示,监察法的制定是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的必然要求,是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法制保障的现实需要。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致公党湖南省委主委胡旭晟。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致公党湖南省委主委胡旭晟表示,监察法草案在反腐败工作领域体现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今后,他将认真学习,深刻理解监察法的内涵,理清监察法与每个人之间的关系,更好地开展工作。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湖南省工商联主席张健(右)。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湖南省工商联主席张健表示,监察法草案中明确提出了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这有利于保持监察的威严性、威慑性和高压态势。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湖南省委副主委、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

“制定监察法意义重大,我完全赞成。”全国政协委员、民革湖南省委副主委、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建议,监察法草案中对于监察机关委托鉴定的相关机关和人员要做严格的界定,将有“专门知识的人”改为“有专门知识且相关资质的机构或人员”。“这样更加严谨。”傅莉娟说,对于监察部门,鉴定工作不能马虎,对鉴定相关程序的界定要更加严格。同时,她还建议,对于保障留置人员的人身权利,需要有更严谨的保障措施。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湖南省委副主委、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雷鸣强。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湖南省委副主委、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雷鸣强认为,监察法草案进一步明确了监察对象,实现了对公权力的全覆盖,体现出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回去之后,一定认真学习,推动监察法的贯彻落实。

来源:红网

作者:姜媚

编辑:姜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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