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30日讯(攸县分站记者 胡李博)你有过在公共图书馆借书逾期不还或者遗失图书的情况吗?在过去,也许你认为一本书才多少钱,丢了就丢了,但这种情况从明年起将发生变化,如果再有读者借书不还时,图书馆将会告知你违法了!

借书逾期、图书损坏、丢失是图书管理中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目前,我县图书馆藏书量约为9.7万册,图书流通率达到70%以上,而读者借书不还的行为势必会造成图书流动率降低。

攸县图书馆馆长王晓东表示,目前攸县图书馆的读者中还是有一部分因为各种原因没及时将书归还,这对公共资源还是一种浪费,许多读者借了上本后还想借下本,但这本书又借出去了,那么就要等。
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明确规定,损坏公共图书馆的文献信息、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时限归还所借文献信息,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的实施将有力地保障公共图书资源的流通。

过去借书逾期、损坏、丢失所罚的滞纳金、赔偿金等都是以图书馆管理制度的形式出现的,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施行意味着收取这些滞纳金、赔偿金有法律依据。
来源:红网攸县站
编辑:文建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