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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9名干部酒后驾车被通报
07-06 18:28    红网永州站

红网永州站7月6日讯(通讯员 刘佳宾 唐振军)日前,宁远县纪委下发作风通报,对酒后驾车的9名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处理。

经查,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期间,宁远县林业局工作人员李某、宁远县民政局工作人员欧阳某某等9名国家公职人员酒后驾车被宁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查处。根据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宁远县对上述9人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扣发工作津贴各400元,扣减所在单位作风建设考核分各1分,对酒精浓度超过80mg/100ml的人员,还将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宁远县高度重视整治酒风陋习,年初与全县两万名公职人员签订“禁酒令”,组建专门督察组,切实加强对“禁酒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律从严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