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湖南》每日信息快报 周末各部门回复85次
红网时刻 字号:
2016-07-11 10:41:18

周末,红网《问政湖南》频道收到各级党政部门回复85次。永州市、益阳市、郴州市、湘潭市、涟源市、芦淞区、洪江市、长沙县、江永县、茶陵县、江永县、蓝山县、宁乡县、双牌县、永兴县等地回复网民。永州市委网宣办、益阳市委办、郴州市委宣传部、永州市教育局、永州市民政局、湘潭市教育局、涟源市电子政务管理办、芦淞区政府办、洪江市委宣传部、长沙县委宣传部、江永县委宣传部、茶陵县委宣传部、江永县环境保护局、蓝山县委宣传部、宁乡县委宣传部、双牌县教育局、永兴县委宣传部等单位积极办理网民的留言。

每日精选

网友“小强哦”:强烈要求宁远县政府查处东樊齐红卖地和无证建电梯房的行为

永州市委网宣办转宁远县国土资源局回复:你好!关于你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查,举报人所反映的无证建电梯房的位置在县三小对面、康乐医院后面,属东溪街道跳礅石村(东门樊家)集体土地,建房户主为跳礅石村村民樊期红,其在没有办理国土、规划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14年占用本村集体土地动工建房,我局于2014年7月在动态巡查中发现其违法占地行为后,向樊期红下达了《停止违法行为施工通知书》,并在县电视台进行了公告。同时制定了《依法强行制止的行动方案》,向县控违拆违办进行了请示,请求组织力量对樊期红等人非法占地建房行为予以强行制止,但因当时处于舜陵镇划为几个办事处的关键时刻,县政府领导决定暂时由舜陵镇政府指定人员做好稳控工作,强行制止工作暂缓执行。2014年12月26日我局再次向县控违拆违办提交《关于对文庙街道办跳礅石村非法占地进行强行制止的请示》,但也因区划调整而搁浅。在此期间,我局多次对樊期红下发停工通知,要求其停工听候处理,但当事人阳奉阴违,反而加快建设进度,目前房屋已建成,共12层,已有部分购房户入住。

另举报人反映樊期红非法买卖土地行为因无确凿证据,当事人也不承认有卖地行为,我局暂无法查实。

处理意见:

1、我局将继续加大该区域的动态巡查,严防新的违法行为产生。

2、对已建成的非法建筑物,我局将函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断水、断电。同时我局将依法按程序将案件移送县司法部门。

3、影响房屋采光、消防安全等问题建议由相关职能部门查处。

网友“安心宸玲”:请帮帮安仁县仙下电站可怜的职工!

郴州市委宣传部转安仁县县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回复:根据2007年11月22日上午县长办公会议精神,仙下电站供电区整体移交县电力局,11月26日县政府副处级干部陈冬文同志牵头组织甲、乙、丙三方签订了《供电区移接交协议》(甲方:安仁县仙下电站;乙方:安仁县电力局;丙方:豪山乡、羊脑乡、关王镇、新洲乡人民政府)。《协议》的第四项第一条乙方同意补偿甲方已投入农网改造的资金587000元,现在还没有到位。协议的第四项第三条,由县财政从电力局统筹60万元/年补偿给电站的职工生活安置费,只到位了2年(120万元)。由于供电区的移交,电站职工被迫下岗,每月只发了200元的最低生活费,生活实在困难。电站职工的社保从2008年来单位欠缴社会养老保险费3474362元,医保欠缴1163900元,欠历年外债1999595元,欠历年职工工资560000元,合计欠费达7197857元。

对此情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16年5月24日,县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明确茶安水库扩容工程项目指挥部、县电力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到市电力局进行协调解决,跟踪落实电力局应补偿仙下电站的60万元/年的职工生活安置费,提高职工基本生活费,确保职工队伍稳定。

网友“污染”:关于资兴市政府尽快处理金地广场小区环境污染的报告

资兴市委宣传部转资兴市环境保护局回复:你反映的“关于资兴市政府尽快处理金地广场小区环境污染的报告”情况已收悉。我局接到你的反映后,立即安排相关科室进行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鑫地超市冷柜压缩机噪声污染问题。2016年7月6日晚10时后,资兴市环境监测站对该超市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超过了《噪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噪声环境功能区夜间50dB(A)限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责令该超市在2016年7月30日前采取有效的隔音措施,改正违法行为,确保噪声排放不超过规定限值。

二、关于里约餐厅油烟直排污染问题。2016年7月6日晚,资兴市环境监察大队对资兴市里约咖啡馆进行检查发现该咖啡馆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等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油烟直接排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责令该咖啡馆在2016年7月30日前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改正违法行为,确保油烟不再扰民。

届时,我局将对上述两家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实施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逾期未改正的,我局将依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网友“是的”:芦淞区姚家坝村中心幼儿园旁的洗水厂噪音很大

芦淞区政府办转株洲市环境保护局芦淞分局回复: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心。针对您反映的芦淞区姚家坝村中心幼儿园的洗水厂噪音很大的问题,环保芦淞分局执法人员于2016年7月7日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和了解。通过与幼儿园相关负责人沟通,幼儿园反映,320国道边的洗涤厂(实为洗涤厂,非网民反映的洗水厂)噪音对幼儿园没有影响,可能是附近村民考虑到洗涤厂对地下水的水质有影响而投诉的。

康洁洗涤厂于2016年6月17日通过株洲市环境保护局芦淞分局环境影响行政审批,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后成立。该单位于2016年6月25日向环保芦淞分局提交了试运行报告,进行生产调试。

2016年6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对该单位进行了检查,现场检查情况:该单位正在进行设备调试,废水设施运行正常,未见废水外排(该厂废水不外排,可循环利用),锅炉房安装了布袋除尘器,现场未见冒烟。为避免造成不良影响,该企业已停产,正在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待验收合格后再进行生产。

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联系芦淞环保分局,联系方式28682785。

来源:红网

编辑:杨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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