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江永行政诉讼由道县法院管辖
红网时刻 字号:
2016-04-27 14:45:06

江永新闻网4月27日讯(通讯员 李斌 谢佳)近日,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传来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永州市从5月1日开始,试行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异地集中管辖,确定由冷水滩区人民法院等四个基层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永州市各县、区辖区内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哪四个法院集中管辖一审行政诉讼

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告,永州市一审行政诉讼集中管辖确定的四个基层法院和受理范围为: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受理零陵区、祁阳县辖区范围内的第一审行政诉讼以及以市直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零陵区人民法院受理冷水滩区、东安县、双牌县辖区范围内的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道县人民法院受理江永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宁远县辖区范围内的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宁远县人民法院受理新田县、蓝山县、道县辖区范围内的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怎么办

2016年5月1日以前各区、县人民法院已经立案但尚未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仍由原受理案件法院继续审理。2016年5月1日以后,除上述确定的四个基层法院外,江永县人民法院、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新田县人民法院、蓝山县人民法院、祁阳县人民法院、东安县人民法院、双牌县人民法院不再受理行政诉讼案件。

为什么要实行行政案件异地集中管辖

行政诉讼案件异地集中管辖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提出的“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的有力探索,也是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重要举措。实行行政诉讼案件异地集中管辖,对于整合行政诉讼资源、排除地方不正当干预和解决有关部门和领导插手案件处理具有积极意义。

永州市5月1日起实行行政诉讼案件异地集中管辖

近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永州市从5月1日开始,试行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异地集中管辖,确定由冷水滩、零陵、道县、宁远等四县(区)法院集中管辖永州市各县(区)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江永、江华、新田、蓝山、祁阳、东安、双牌等六县法院不再受理行政诉讼案件。江永县辖区范围内的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由道县法院受理。5月1日前已经立案但尚未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仍由原受理案件法院继续审理。

来源:江永新闻网

编辑:吴思静

点击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