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日报3月9日讯(记者 谭丽)俗话说“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不过,如果你还沉浸在“孩子淘气不听话,打两次就好了”这种教育模式下,可就不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从今年3月1日起实行。其中,《反家庭暴力法》第五条明确提出,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第十二条更进一步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也就是说,即使是为了教育孩子,也不应该诉诸暴力的形式。“打你是为了你好”,再也不能成为父母实施家庭暴力的借口。
母女遭遇家暴
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今年15岁的林林(化名)和母亲一起生活,母女俩相依为命,虽然日子清苦一点,但是很温馨。
回想起有家庭暴力的父亲,林林至今还心有余悸。3年前,当时她还在上小学,由于父亲有家庭暴力倾向,母亲经常遭受皮肉之苦。看着母亲痛苦不已,林林心里很难受。每天回到家里,只要父亲不在家,她就感觉安心一些。
一次,由于生活琐事,父母再次发生争执,母亲又一次遭到父亲的殴打。林林当时就哭了,并且护住母亲,要父亲不再施暴。然而,父亲并没有因此住手,连着林林一起打。
无奈之下,林林的母亲向市妇联、法院等部门求助。最后,母女俩收到了岳塘区人民法院书院路法庭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民事裁定书》,要求林林的父亲不再殴打妻子和女儿,若违反禁令,岳塘区人民法院书院路法庭将视情况予以罚款、拘留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孩子遭家暴少有投诉
市妇联权益部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他们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接到有关打孩子的投诉很少,“有的在社区、街道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下,就地解决了。”
“孩子的维权意识不强,他们认为父母打骂是家里的事,没有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况且,父母亲情还摆在这里。”市妇联权益部负责人分析,由于多种原因,一般情况下,孩子遭遇到打骂时,不会投诉。
“然而,打骂孩子是违法的,也教育不好孩子,甚至还会产生恶性循环。”市妇联权益部负责人告诉我们,目前,他们正在围绕《反家庭暴力法》进行普及宣传,以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打骂孩子是违法行为,“同时我们还在和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协作,争取最大范围内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随后,我们还联系了湖南同升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晏军,他介绍,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十多年来,接到有关殴打孩子的案例不多,一般情况下,是夫妻关系恶化,发生家暴,连着孩子一起殴打、恐吓。他表示,有了《反家庭暴力法》,不论是维护妇女还是儿童的合法权益,都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他们。
律师提醒:
打孩子真犯法 谩骂也不行
也许现在还有家长认为:打孩子没严重到违法程度,也无关紧要。为此,晏军提醒,《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公安机关处理以后,如果不构成治安管理处罚,可以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出具“告诫书”,记录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以及不得再实施家庭暴力的警告。
晏军介绍,法律界定的家庭暴力包括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对身体的侵害,包括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二是对精神的侵害,包括经常性谩骂、恐吓等。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尽管绝大多数父母平时打骂孩子没有达到这么严重的程度,但《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宗旨是重在预防和制止。父母要认识到家庭暴力对孩子造成伤害的严重后果,减少和避免暴力言行,恪守法律的底线。
心理专家:
打骂教育不好孩子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那么,怎样才能教育好孩子?市海马心灵俱乐部的心理专家马桂波认为,打骂教育是中国传统专制家庭制度的残余,对青少年身心都会造成伤害,无法教育好孩子。
“只有尊重孩子,才能科学教育好孩子”,马桂波认为,家长们一定要抽出时间来多了解孩子,与孩子多沟通,尽量对孩子在学校和家庭中的表现有一个全面把握;在面对不听管教的孩子时,父母应该先冷静下来,尝试耐心倾听孩子的心声,问问孩子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修正对孩子的期望,不要总是拿“放大镜”去看待孩子的表现。
“尤其不要在盛怒时管教孩子!”马桂波认为,在极度愤怒的状况下,父母肯定无法以理性的方式来管教孩子。所以,当父母无法平静下来时,要暂时离开现场,或是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去做别的事,等自己平静下来以后,再和孩子好好谈心。
来源:湘潭日报
作者:秦舷
编辑:秦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