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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眼“螃”观丨为遭不实举报干部正名之后,哪些人该警醒

2018-08-26 08:42:35 红网时刻

三湘风纪网截图(部分)

近日,长沙市纪委通过媒体通报,为7名遭受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通报说,在澄清的7起不实举报中,有的因对损害国有资产收益的拖欠行为勇于说“不”而受到错告;有的在执纪执法岗位敢于担当而“得罪人”;有的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坚持原则、拒绝不合理诉求而受到诬告;有的在工作岗位兢兢业业、敢抓敢管而受到质疑,等等。这些同志以自身的担当负责、积极作为将一些非法利益诉求、别有用心者挡在门外,受到恶意举报、诬告陷害。

不久前,媒体也报道过龙山县为85名干部澄清问题的消息。只不过,该县不是通过公开登报澄清的方式,而是在特定的场合将调查结果进行公开答复。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提拔重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今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再一次强调要教育引导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要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长沙市纪委的这一举动,无疑是对中央有关规定的贯彻和落实,值得点赞。为什么要为这些干部撑腰鼓劲?因为改革发展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干事业总是有风险的,干部敢担当难免会触及一些人的利益,得罪部分人,而遭受质疑甚至诬告。此时,如果组织不为他们撑腰,就会使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受到挫伤,感觉人难做,事难办。为其公开正名,还其清白,就是要让他们相信,组织是他们的坚强后盾,要始终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只要心底无私,就不用惧怕非议,组织自有公断。由此放下包袱,一往无前地将各项事业推向前进。

对贯彻落实中央规定,条例,必须旗帜鲜明,不能有丝毫犹豫,但对一些心术不正者的举报也要坚决说“不”,因为不实举报不仅可能抹黑我们的干部,也将增加行政成本,增加监察工作负担。对于不实举报,如果是举报人由于认识上的问题,或对情况了解不确实而造成的错告、举报失实,应该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但如果是举报人捏造事实,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作虚假告发,诬告陷害他人,则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今年六、七月,山东省纪委就通报了多起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的典型案例,诬告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移送司法机关。一些别有用心的举报者应该警醒,不要误读了法律法规对举报人的保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捕风捉影,恶意举报他人,以为即使没有查出问题,也不会拿自己怎么样,顶多就是挨一顿批评教育。却不知“一念天堂,一念地狱”,一旦构成了诬告,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害人终害己。

为有担当、敢作为的干部正名的同时,对存在问题的干部,也决不能包庇纵容,在从严治党上要寸步不让,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既不冤枉好干部,也绝不让少数有问题的干部浑水摸鱼。少数干部自身有问题,本来就在逡巡观望,心存侥幸。看到组织为遭受不实举报的干部公开澄清,产生了误判,以为组织有“护犊”之心,只要不是大错,会从爱护干部出发,为之遮掩。于是一遇到举报就大呼冤枉,期望得到组织的“保护”,以此掩盖自己的违法违纪行为。殊不知纪律和规矩是刚性的,纪检监察是有原则的,澄清也是要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的,违反原则和纪律的庇护,施予“糊涂的爱”,不仅不利于挽救干部,自己也会犯错误。少数有问题的干部应该警醒,抛开侥幸心理,主动如实向组织汇报,接受组织审查处理。

现在,党风廉政抓得那么紧,纪律规矩管得那么严,不时有党员干部因违规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处理。这让少部分党员干部产生了错误的观念,那就是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见了问题绕道走。怕担责,怕惹事,干脆做个和事佬,一天到晚打哈哈,谁也不得罪,啥事也不干。但是,无功就是过,无为就是错。敢干事、勤干事的干部,即使遭遇不实举报,党组织也会为他们担当,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而“不惹事,不干事”的“两不干部”迟早会因碌碌无为、庸政懒政怠政被查处。有这种错误认识的干部应该警醒,立即行动起来,勤干事、干成事,才能得到组织的肯定,受到群众的欢迎和拥护。

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同时对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予以坚决抵制,严肃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让敢闯敢干、锐意进取的干部大胆地往前走,心无旁骛、义无反顾撸起袖子加油干,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作者:贺弘联 颜新武

来源:红网 作者:贺弘联 颜新武 编辑:姜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