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政府网讯 11月15日,由人民网、中国水利报、湖南日报、湖南卫视、红网、湖南教育电视台等媒体组成的采访团,来双峰县就湘江保护工作进行集中采访。
在蛇形山镇世瑞村、燕霄水厂、何家水库等地,采访团一行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态保护与修复、河道采砂管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利工程建设、节水防污工作、绿色产业建设等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和拍摄,用镜头和文字记录双峰县实施湘江流域保护和治理工程过程中采取的过硬举措。
据了解,双峰县全境属湘江流域,境内涟水、涓水是湘江一级支流,其中涓水在双峰县境内河长17.8公里,涟水一级支流测水河在双峰县境内河长91.5公里。去年3月,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双峰县水环境保护与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实施方案》,5月成立了县长任主任的双峰县湘江保护协调委员会和双峰县湘江污染治理委员会,11月,出台了《<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双峰县实施方案》。近年来,双峰县全力推进湘江保护和治理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切实加强了对双峰县湘江流域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线保护和生态保护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双峰县委副书记、县长杨维就媒体记者们关注的问题接受了采访,杨维说,2015年是贯彻落实《<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实施方案》的第二年,也是实现湘江保护近期目标的攻坚之年,双峰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以继续加强污染源头防控、确保防洪和航运安全、强化水资源安全保障、系统推进生态治理与修复、健全流域保护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管为重点,全面推进双峰县湘江流域保护和治理。
当问及到双峰属农业大县,工业基础薄弱,为何有40多个项目因环保未达“标”而被拒绝引进时,杨维表示,双峰在引进项目时,认真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及《环境保护法》中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严把建设项目评价关、产业政策关、布局关。全面落实县人大《关于饮用水源保护的决定》,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批;对已无环境容量的区域,新上污染项目坚决不批;对饮用水源有污染的项目坚决不批,宁可不要“金山银山”,也要保护好双峰的绿水青山。
双峰县副县长邓辅平参加采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