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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费给到18岁,可以不再给了吗?周波律师解答

2025-05-02 00:42:12
湘法一线
时刻号

近日,

网友通过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咨询:
子女抚养费一般给到什么时候?
满18岁可以不再给吗?
 对此,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周波律师
 这么说
益阳网友问:离婚协议约定每个月给孩子1500元的抚养费,现在孩子18岁了,读了大学,我可以不给抚养费了吗?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

周波律师答: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法院通常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判断;但一般情况下,孩子满了18岁之后父母对子女就没有抚养义务了;但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来源:红网《问法湖南》栏目 编辑: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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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湘法一线 作者:红网记者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