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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湘说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审核未通过,咋整?小湘来答疑!

2025-05-19 18:42:25
长沙税务
时刻号

近期,部分纳税人在办理2024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收到个税APP站内信或短信提示填报的2024年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审核未通过。

解决方法

(一)核对填报信息

进入个税APP首页,找到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点击【我要查询】。

进入到专项附加扣除页面后,找到下方已填报的“住房贷款利息”记录,选择查询年度为“2024年”,点击记录右边的“>”进入详情页面。

进入后,核实已填报的住房贷款信息,包括有无配偶、贷款方式、贷款名称、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首次还款日期、是否为首套住房、扣除比例等内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二)修改填报信息

如果审核不通过的原因是因为填报信息有误,可修改已填报的信息。

点击填报详情页面下方的【修改】,注意扣除年度应选择【2024】。针对于填写有误的项目进行修改,如修改申报方式、修改设置扣除比例、修改贷款信息、修改基本信息等,修改完成后点击【确认修改】。

(三)补充佐证材料

如果审核不通过的原因是因为缺少证明材料,可按照提示上传相关的佐证材料,如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不动产权证等照片。

点击【修改】,在弹框中选择【修改贷款信息】。在修改贷款信息页面点击【证明材料】右边的“>”进入补充证明材料页面,点击【上传材料】,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后返回点击【确认修改】即可。

政策链接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要点收集】

1.扣除期限: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2.填报要求: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住房权属信息、住房坐落地址、贷款方式、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3.资料备查: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特别提醒】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

填报风险提示

【案例1】购房信息认真核 符合条件方可享

小曹为了改善住房条件,2024年度卖出了原来的住房后,又新购买了一套住房。在以新的住房贷款编号填报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时,发现系统提示不符合“只能享受一次”的填报条件无法享受后,小曹动了歪心思,把原来已经卖出的住房贷款合同找出来,明知这套房子卖出时已还清贷款,还按照这个合同编号继续填报。没过多长时间,税务机关在审核时就发现了问题,告知小曹经核验发现该贷款合同已还清,要求小曹提供佐证资料。小曹一听就明白了,赶紧撤销了填报信息。

温馨提示:少部分纳税人为多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卖出住房又购入新住房发生新的贷款利息后,违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的规定,规避系统校验,按照原住房的贷款合同编号填报。税务部门已与相关部门建立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核验机制,对纳税人住房贷款利息信息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核验。对于虚假填报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在与其他部门信息核验基础上,还将利用税收大数据进行分析;对于发现的涉税风险,与纳税人进行沟通,引导纳税人更正错误、提升遵从,对拒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案例2】已有住房不可再享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小汪2024年初在工作地(省会城市)买了一套住房,他自己看了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规定,觉得原来没买房的时候按照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每个月扣1500元,买了房得按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每个月扣1000元填,有点亏。于是他在2024年度依然填报了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没多久,税务机关就联系他,告知了已核验他在当地有自有住房的事。小汪吃了一惊:这都能查出来。赶紧修改填报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温馨提示:少部分纳税人为多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在购入新住房发生贷款利息后,违反规定继续填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税务部门已与相关部门建立了不动产登记信息核验机制,对纳税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核验。对于虚假填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在与其他部门信息核验基础上,还将利用税收大数据进行分析;对于发现的涉税风险,与纳税人进行沟通,引导纳税人更正错误、提升遵从,对拒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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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税务
编辑|朱艳
校审|吕锦平

来源:长沙税务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