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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近90人驾考作弊,11人受审!

2025-04-21 13:38:56
红网百姓呼声
时刻号

“科目一题目记不住?

我们有年纪大记忆差专属方案”

“交3000元办违章,包你跨省考试”

“全程托管,稳过有保障”

这样的“好事”你信吗?

近日,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法院公开审理

一起组织驾考作弊案,

犯罪团伙利用短视频平台招揽考生,

通过伪造违章记录、

使用高科技作弊设备等方式

帮助近90名考生作弊

57名非法获证

案情回顾:一场考试牵出作弊产业链

2024年夏天,某驾校科目一考场内,监考老师发现60岁考生老马(化名)举止异常。经检查,其衣领纽扣竟暗藏微型摄像头!公安机关顺藤摸瓜,一个横跨多省的驾考作弊团伙浮出水面。

1.短视频精准捕猎

“刷题好几天还是记不住,对方说交钱就能过……”面对警察,60岁的老马搓着满是裂口的手掌,声音发颤。这位因交通事故被吊销驾照的老汉,刷短视频时被骗子的话术精准击中。据悉,郭某、陶某等人在抖音、微信搭建了“驾考速通”账号矩阵,用“老年特供方案”“闭眼过理论考”等话术,配上摆拍的学员领证视频,专门锁定两类考生:科目一考了多次不过的“回炉学员”、想拿摩托车驾照的中老年人——这些群体往往因年龄大、文化低被困在理论考试关。

为扩大生意,他们招揽李某、洪某等代理全国拉客。明知郭某团伙用作弊设备帮考,李某等人仍把老马等外地考生“输送”到作弊考场。

2.工业化舞弊流水线

老马被抓时,考场外的“作弊指挥车”受到信号干扰突然静默。这条工业化工业化舞弊流水线链条终于浮出水面。这条驾考作弊“全产业链”精密分工:段某勾结蔡某伪造本省交通违法记录(外省考生需本地违法记录方可参考),为外地考生违规获取考试资格;张某打点考场关系,熊某以驾校负责人身份协助“微波”作弊设备(含微型摄像头、骨传导耳机)过检;郭某、陶某考前突击培训设备操作;考试期间,陶某等人在“移动指挥车”内通过“微波”设备实时传答案,连点击选项都远程指导。

3.明码标价的“包过费”

犯罪团伙通过分层收费模式非法牟利:科目一考试收取“开单费”3000元、培训费500元及通过后6000元考试费;摩托车驾照按年龄分档收费(60岁以下3500元,以上4500元)。针对外省考生额外加收食宿交通费。该团伙通过虚开300余条交通违章记录,组织近90名外省考生作弊,最终57人非法获证,涉案金额达数十万元。

法院庭审

4月18日,湘潭县法院刑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郭某、张某等11人组织考试作弊罪一案,被告人来自四川、河南、安徽、广东等地。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各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法官说法

驾考作弊不仅扰乱正常考试秩序,更会埋下严重交通安全隐患。本案中,犯罪团伙利用部分中老年考生记忆力减退、文化程度不高等特点精准下套,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法官提醒广大考生:
严守法律底线:任何形式的考试作弊都将承担法律责任,已通过作弊手段取得的驾驶证将被依法撤销,考生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警惕“包过”陷阱:正规驾考无捷径可走,所谓“高科技设备”“内部关系”都是诈骗话术,中老年群体更应通过驾校正规培训备考。
守护交通安全:理论考试是安全驾驶的第一道防线,若因作弊蒙混过关,未来可能因交规知识缺失酿成事故,最终害人害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来源:湘潭县法院 作者:张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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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百姓呼声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