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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没给三倍工资,离职后还能起诉吗?陈芳律师支招维权

2025-03-02 03:28:20
湘法一线
时刻号

近日,湖南株洲一网友在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咨询:离职后是否还能追溯公司节假日未发三倍工资?那么,离职后追究节假日无三倍工资是否有时效限制?如何才能追回工资?对此,湖南人和人(怀化)律师事务所陈芳律师从法律层面做出详细解答。

株洲网友问:

我现在还在上班,但我准备离职了,节假日上班时,店里没有发放三倍工资,我离职之后可以对此事提出诉讼吗?

湖南人和人(怀化)律师事务所

陈芳律师答:

节假日没三倍工资,离职后是能起诉的。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必须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所以,用人单位不给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离职后当然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得的工资报酬。

但是根据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此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以只要在离职后一年内提起诉讼,都是在法律规定的时效范围内。

需注意,为了更好地维权,劳动者需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工资条、工作邮件、工作安排通知、同事证言等,以证明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以及用人单位未支付三倍工资的事实。

来源:红网《问法湖南》栏目 编辑:贺露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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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湘法一线 作者:红网记者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