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0日,由市残联与市财政局共同印发的《长沙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有效期为5年。《办法》明确,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对象范围扩大,覆盖更多有实际需求的残疾人群体。
根据《办法》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对象由原来的“具有长沙市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或持有三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的0-14岁残疾儿童”调整为“具有长沙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经湖南省残疾评定医院、三级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的残疾人”。《办法》将补贴对象分为重点补贴对象和其他补贴对象两类。重点补贴对象包括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家庭,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残疾人),以及0-17周岁的残疾儿童青少年(申请时未年满18周岁)。其他补贴对象则为除重点补贴对象外的其他残疾人。这一分类体现了政策对困难群体的精准帮扶,确保资源向最需要帮助的群体倾斜。
此次调整不仅覆盖了更多处于成长关键期的残疾青少年,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支持,更简化了申请流程,惠及更多尚未办理残疾人证但确有需求的群体。长沙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政策调整将惠及长沙市更多残疾人,特别是困难家庭和残疾儿童青少年群体,有效减轻残疾人家庭的经济负担。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或其监护人/代理人)可登录“湖南省残疾人互联网+康复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辅具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并按程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线上申请操作困难的补贴对象,本人(或其监护人/代理人)可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由社区(村)工作人员及时将申请信息录入“辅具服务平台”。
来源:长沙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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