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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牢记“三不进”!@所有人,你的电动自行车停对了吗?

2025-01-02 19:44:04
长沙应急管理
时刻号

近日,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发布《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指南》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电动自行车停放或充电要做到“三不”:

不进楼栋!

不进不满足消防安全条件的架空层!

不进不满足消防安全要求的地下车库!

法条索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如违反上述行为,由消防救援机构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索引:

《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指南》全文 (滑动浏览)

电动自行车为我们的出行生活带来便利,但也存在较高的安全使用门槛,如操作不慎引起火灾极易酿成惨痛事故。那么如何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呢?一起学习掌握↓

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请牢记七个“严禁”

1.严禁购买不合格电动车及配件。不合格、非标或超标的电动车、电池、电线、充电器,会增加火灾风险。

2.严禁擅自改装。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3.严禁不按规定停放。严禁在未落实防火分隔、监护等防范措施的住房、地下车库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4.严禁在非规定区域充电。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和住宅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架空层、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不能将电池带回家充电。

5.严禁“飞线充电”。严禁采用私拉电线、乱装插座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方式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6.严禁在易燃品附近充电。电动车充电要远离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

7.严禁长时间充电。车辆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整夜充电且无人看管,一旦电池、电线等出现问题,极易引发火灾。

END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编辑:宣教处
一审:戴凯琴
二审:张又琳
三审:张海蛟

来源:长沙应急管理 编辑:redcloud